山海经丨科技也能“试吃”?这个可以有!
孔爱群
科技成果的“先使用后付费”模式,让企业能零首付试用专利,变“一次性买断”为“先尝后买”,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堵点,实现多方共赢。
挑水果,可以先尝后买。专利技术,能不能“先使用后付费”?
不久前,在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,辽宁中铖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就以“零首付”,试用了沈阳工学院“一种培养基料盆覆膜固定机构”专利。其间,人保财险辽宁省分公司提供保险保障,为学院专利许可费用应收账款提供担保。若企业未按合同履约,保险公司将在约定时间内赔付。
这种“试用+保险”的双缓冲机制,为科技成果转化开辟了“先尝后买”的新路径。
科技成果要走出实验室、走进生产线,最大的拦路虎不是技术不行,而是风险太高。
中小企业怕买断专利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元,万一技术不匹配、市场不买账,钱就打了水漂。很多企业不是不想要技术,而是不敢“赌”。
高校院所也怕,职务科技成果属于国有资产,企业要是不履约,就是资产流失。与其担责,不如让专利继续在书柜里“睡大觉”。
结果就是“企业怕买贵、怕担风险,高校怕卖低、怕担责任”——一道梗阻,两头为难。
怎么破?去年底,我省出台职务科技成果“先使用后付费”工作指引,打破传统“一次性买断”的固化思维,实行“零门槛先用、有收益再付费”。
说白了,就是企业不用先掏一分钱,专利拿来就用。试用期满达标了,或者产生实际收益了,再按收入提成等方式结算。这个制度设计,直接把中小企业最大的“痛点”——前期投入风险给解除了。企业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省下来搞生产、拓市场,真正实现轻装上阵。
“先尝后买”可以,万一尝了不买咋整?
针对这种情况,本次出台的工作指引为“先尝后买”引入了保险机制,让问题迎刃而解。保险公司为专利许可应收账款提供全额担保,企业不付钱,保险来赔。国有资产的“安全阀”没动,风险从高校转移到了专业金融机构身上。科研机构终于可以放下包袱,大胆地把技术推向市场。
这不是简单的“兜底”,而是用市场化的方式化解了体制性的顾虑,让企业创新的“门槛”一下子低了很多,实现了“让好技术不闲置、小企业用得起、科研有回报”,“专利许可—技术改进—金融跟进”的闭环发展。
从实践效果来看,“先尝后买”的确构建起一种多方共赢的创新生态。但作为一项新生事物,科技成果“先尝后买”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,比如技术价值的评估标准、按何种比例分成等等,都是现实的问题。
但能迈出科技成果“先尝后买”这一步,便是一种了不起的改革创新。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创新机制和路径,让好的技术快速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,变成推动发展的原动力。
责编:刘 新
审核:叶 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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